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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姐夫李洪青 (第1/1页)
其实,我早就认识李洪青。 我居住在坑口街,办有一个经销店,一个瘦个子经常来我家买东西。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李洪青。 他的家在叶坪村,我老婆的家也在叶坪村,订婚后,我基本上就住在她家了。 李洪青是我老婆的姐夫。 叶坪是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天刚刚漆黑,外面就空无一人,十分的寂静,十分无聊的我总想出去走走。 于是,我就来到他家,主要是聊天,下象棋。 他人很随和,我每次到来,他总是呵呵地笑,还拿出许多好吃的东西。 我人比较贪吃,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这是我在叶坪村最愉快的时候。 时间久了,我认识他家所有的成员,但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是十几岁的小男孩,不是李家的成员。 他与李洪青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像他家成员一样,同吃同住。 他是一个孤儿。 他的家也在叶坪村,一次突发山洪,他的jiejie去捞河中冲下来的木棍,不小心被扯下洪水,他母亲去救,也跟着下去了,就这样,俩人被洪水冲下十几公里,最终不幸被活活淹死。 他的家瞬间消失了。 他成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在一个只有十几户的山寨,孤儿的命运是非常悲惨的。 我记得,夏罗也是一户人家,父母双亡,剩下一对十几岁的小男孩。 他们的日子过得非常的凄惨,吃了上顿不知下顿,于是开始了偷。 偷全寨人的东西,吃的,用的,都偷。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有什么生存能力,除了偷,只有抢了,否则只有饿死。 如果一个人染上这种恶习,基本就判处了这个人的死刑。 大家不会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会把这种人排除在群体之外。 人都需要抱团取暖,尤其是人数极少的山寨里,需要大家的共同扶持与帮助。 如果你被排斥了,你的生存概率将是极其渺茫,尤其是一个没有生存能力的小男孩,结局可想而知。 其实,最开始我也不知。 有一天,这对男孩在大街上过,有一个大妈十分鄙视指着他们说,他们是小偷。 然后说,他们偷了很多人的东西,包括她家的东西。 她说得很激动,很愤怒,有点慷慨激昂,厉声厉色的味道。 小男孩十分羞愧地从大街上匆匆而过。 大家都投来鄙视的目光。 像这种情况,他们能生存下去吗? 叶坪村这个小男孩也遇到同样的问题。 如果没人帮助他,他只好去流浪了,浪迹天涯,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不幸中的万幸,他遇到了一个好人。 我的姐夫李洪青。 他收留了他。 姐夫没有要他做他的儿子,他有二个儿子,不需要,但给了他一个家,最开始同吃同住,之后自食其力。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这个能力,尤其是小男孩。 最开始失去了家,自然无以为食,但只要给了他机会,在他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帮助了他,他就会慢慢走出困境,步入人生的正轨。 而不会去偷,去抢,去流浪。 姐夫李洪青站出来了,给了他温暖的手,使他的人生开始有了春天的力量。 这种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救人一命。 我不知这个男孩在李家生活了多少年,我只知道的是,后来,他建起了房,结婚成家,有了孩子,有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也就是说,这个小男孩最终有了一个非常好的结局。 这个结局是姐夫李洪青给的。 后来,姐夫李洪青不幸去世了。 按照习俗,每个子女都要给去世的亲人念一堂经,也就是掉念去世的父亲。 他不是李家子女,但他强烈要求参与,他要跪在地上,亲自掉念这位慈祥的父亲。 他在心里认可李洪青就是他的父亲。 也算是善的回报吧。 其实,善不仅是力量,更是一种温暖,让人念念不忘的温暖。 我在长沙工作之后,经常回到桃坑乡。 奇怪的是,我一般不会呆在家里,而是会去他家,天天去,在他家吃喝。 我一般十分抗拒去别人家里,主要是不自在,有压迫感,说话小心翼翼,坐要有坐像,站有站像,让人很崩溃。 到了他家里,这种感觉消失了。 真的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玩,随便吃。 我在他家几乎成了大爷,碗筷一扔,百事不管,不是打牌,就是下棋,玩得不亦乐乎。 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觉得非常荒唐。 我每次去他家都是空着手,不带一物。 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客家人非常讲究礼仪,尤其是天天在人家家里吃喝,至少买一点菜是应该的。 但我没想过,我总感到这就是我的家,是我心中的家,没想过为什么? 当然,姐夫李洪青如果暗示一下,我还是能察觉到的。 在与人交往中,每一个人的肢体语言,甚至神态,我都可以分辩出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我有这个能力和本事。 但在李洪青姐夫面前,我却没有任何感觉。 我只感到他很快乐,对我真心诚意,把我视为亲人,没有任何的想法。 这种想法不加掩饰,不做着,自然天成。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生活其实是非常的清贫,有一段时间还非常的艰难。 毕竟年过六旬,无工作能力,又无退休金,生活都不难都难。 善良的人都是这样,尽量掩饰自己的苦,自己的路自己走,不麻烦别人,同时,还想方设法照亮别人,让别人的路明亮一些,让自己的亲人更加地温暖。 在人的一生中,曾有这样一个亲人相伴,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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