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钱儿的朝代_三十四章 厉行廉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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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四章 厉行廉政 (第1/2页)

    太宗开科取士,大量官员任用到了各级岗位上。确实也是因为大宋国土面积在太宗时期大大增加,需要大量的官员。但是太宗自己也知道通过科举选出的官员不可能全部是真才实料的有用人才。所以对官员的管理,太宗也是非常严厉的。总得来说一个指导原则是,奖善罚恶,公平公正。对于政绩突出的官员,太宗及时进行奖赏和提升,对于贪官恶官,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即使宋朝对文人相当优待,但是对贪官的处置还是非常严厉。只要是贪官污吏,即使遇到皇恩大赦,也不得再起用。宋时虽有不杀言事者及文官的祖训,但对贪赃不法官史的处罚也是十分严厉的,仅太宗在位其间就诛杀了不法官员十多人。其他被流放,削职,弃官,棒打的更是多不胜数。即使到了今天,一个政权的健康发展,仍然不能放松对贪赃不法官史的处罚。建国后至今,更是将贪污受贿的处理提高到。显然千年前的宋太宗对此也是有深刻认识,采取的措施也是相当严厉。

    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三月初,曾经做过陕州通判的侍御史任惟吉被人告发,经过查问了解,任惟吉贪污的情节属实,并从其住处获得赃物。真正是人赃俱获。所以在查实后的第二天,太宗下诏削夺任惟吉的官爵,发配到汝州。史任惟担任过侍御史,负责弹劾官员,与皇帝的关系比较密切。因为对低级的朝官可以直接弹劾,对高级朝官先报告给御史中丞,然后上报给皇帝。所以侍御史和皇帝的关系还是比较密切的,也是皇帝比较熟悉的官员。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太宗也没有因为自己熟悉就从轻处理。任惟吉的官爵被削夺,发配到汝州。太平兴国二年五月,江州知州张霁,接受商人的贿赂,纵容商人强占百姓的田宅。百姓上诉此事到朝庭,太宗亲自过问此事,并经太宗核实之后,将张霁杖责,流放海岛。而张霁可以说在太祖时期就已官居高位,史称是宋太祖派遣右补阙张霁担任江州刺史,足见太祖对张霁的信任。而战争中因将领纵容,导致江州城内非常混乱,百姓们被宋军凌辱后便向张霁申诉,为了安抚百姓严明军纪,张霁便将违法士兵诛杀。可见张霁对百姓还是非常不错的,对江州城的稳定也是作出很大贡献的。但就是一起贿赂事件,就导致了张霁的政治生涯就此结束。可见太宗对史治的严厉,对官员的要求非常的严格。

    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二月,因贪污杖杀长道县尉张俊,因为他部下受贿,贪赃钱五百七十贯。不仅贪赃受贿的官吏本人要受到严罚,而且对接受馈赠的官员也要责罚。纵容属下贪赃枉法的官员同样也要受处罚,有时还会为此掉了脑袋。平心而论,长道县尉张俊的死有点过份了,仅仅因为是部下的贪赃枉法就对上司处死。这个确实有点过份了,但是也只能算是他自己不走运了,可能是撞到了枪口上。

    另一个大臣王仁赡的经历大致如下所述,建隆元年(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北宋王朝,是为宋太祖。授任王仁赡为武德使,出京任知秦州,改任左飞龙使。建隆二年(961年),王仁赡升任右领军卫将军,充任枢密承旨。南平君主高继冲向宋太祖请求,任命王仁赡为荆南巡检使。六月初二日,宋太祖的母亲皇太后杜氏(昭宪太后)去世。十月初三日,南唐派遣使臣韩熙载、田霖来参加皇太后杜氏的葬礼。十月初六日,宋太祖派遣王仁赡到南唐赏赐礼物。乾德元年(963年),迁任左千牛卫大将军。不到一个月,又加任内客省使。可见王仁赡在太祖时期是受到重用的,也是一员重臣。所以王仁赡掌管国家计财几十年,但自以为功劳很大,所以在职期间纵使下属官员行恶,有恃无恐。后来被陈恕奏告到太宗面前,经过太宗的亲自核实,王仁赡伏法认罪,鉴于王仁赡还是为国家作出了比较大的贡献,所以太宗将他罢为右卫大官徽北院使。这样的一个高官因为贪污受贿也受到了重重的处罚。为了惩办贪官,推行廉政,太祖时期曾经准许近亲、奴婢、邻里告发官吏的不法行为。太宗沿袭了这一政策,并在实际实施中扩大。只要是贪赃受贿的不法行为,一律允许邻里、亲戚、部下、奴婢告发,并且有重赏。

    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九月,内品王守忠弃市,罪名是监管酒库,却监守自盗官酒三百瓶。这个事情是由王守忠的匠人王景能告发的。事后太宗赏赐给王景能紫衣、银带和五束绢帛。什么叫弃市?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刑罚,弃市为死刑的一种,自商周时即有。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显示,秦时死刑种类众多,如车裂、腰斩、枭首等,其中亦有弃市。至汉朝,汉承秦制,而略加简约,死刑常法只三种,其一即为弃市。弃市为常法一直延续到南北朝时期。至隋,第一次将死刑常法定为斩、绞,无弃市。至此,弃市退出死刑常法,但仍然用于处决某些罪大恶极者。内品王守忠监守自盗官酒三百瓶就被认为是罪大恶极者,也是杀鸡敬猴的一种做法了。

    詹事府丞徐迁因在督催漕运濮州军队储粮的过程中,收受贿赂,被馆驿吏诉讼,审问属实,太宗命令将徐迁杖杀。馆驿吏因告jianian有功,受到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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