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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辞行归家 (第2/3页)
科举,魁首一定当是以沈问丘所摘得。 但苏青树是个简单的人,没能听出这句话的深层含义,所以他顿时就不乐意了,道:“不是,我说公孙大哥,你什么意思呀?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京城人士,在这有家有业的,我沈哥来了,我不能罩着他,要你来?” “你懂个屁,我与问丘的感情岂是你这纨绔所能相提并论的?” “死公孙,我与我沈哥的感情岂是你这迂腐书生能相提并论的?” “……” 沈看着两人掐得起劲,沈问丘也不管他们,无奈的笑了笑端起酒杯,自顾自连干了好杯。 有朋如此,人生何求。 见京城新晋新贵与京城老牌纨绔掐得一时分不出胜负来,少年郎拉开二人,豪气干云道:“这京城,本少爷才不喜欢来呢?有空,到我南山府南山县来,那是少爷我的地盘,想去哪儿,我就带你们去哪儿,少爷我罩着你们。” 闻听此言,沈问丘已经有了些微醉意……二人就此打住,但似乎仍旧是见彼此都不对付,一个嫌弃一个迂腐,一个嫌弃一个纨绔,相看两不厌。 沈问丘无奈与他们倒上酒,推杯换盏说着人生快事,渐渐二人跟着忘了东南西北,与沈问丘一同畅饮,共享人生乐趣。 席间,苏云欣和梦舒婉都是少言寡语的,不过盯着眼前白衣少年郎身边一脸无辜眼神的邻家少女暮雪的功夫确实是一点也不嫌多,想着就这青白菜似的姑娘,沈问丘看上了她哪?要屁股没屁股,要胸没胸的,出了一点脸蛋能看,啥也不是! 察觉到两位jiejie莫名凶悍的眸光,清纯少女无辜端起杯子轻抿一口,低着头颅,尽量不与二位漂亮的jiejie相对视,心中尽是委屈。 欢快时光总是那么快逝去,一场道别宴,三位少年喝得酩酊大醉。 最后是以苏云欣扶住自家小弟,福伯扶住自家少爷,小仆扶住状元公,此场宴席才得以散场。 第二日清早,出了城门,沈问丘回眸望了眼身后城墙,显得有些依依不舍的,在依依不舍中暂别了京城,暂别了这一个月发生的种种,重新踏上了这凄凉的官道,但好在不是孤零零一个人回去。 而此时仙来居中,杨先生正扯开大嗓门给诸位食客们讲起了评书,不过今日的评书可新鲜了,叫什么“三美争风又吃醋,二少争当东道主”。 杨先生绘声绘色的将昨日发生在仙来居的事情描述的栩栩如生,使得众人听了,心中尽是心驰神往,无不纷纷感叹,没想到沈公子名落孙山之后,还能有这般影响力,三美为其争风又吃醋,二少为其争当东道主,做人做到这个份上,那便是死,也值了。 当然,沈问丘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离开京城之后,京城在很长一段时间仍旧流传着关于他与三美风花雪夜的传说,还羡煞京城无数纨绔公子哥。 就如杨先生那最后一句点评之语一般:“大丈夫当如沈问丘,纵使牡丹花下死,做鬼也甚风流也!” 两个月后,南山府南山县城沈府。 “这这……” “快点快点……这里还没擦干净呢?” “对对,这道菜,丘儿喜欢吃,可注意点……” 一妇人忙忙碌碌的在厨房内指挥来指挥去,搞得丫环们和厨娘,忙得是晕头转向的。 她们也不知道夫人,今天是抽了什么疯,平时也懒得搭理她们的活计的,只要好好干就行。 但现在,自己就连打扫个卫生,她都恨不得要插上两手,说两句,说这里不干净,这道菜该怎么做,哎呀,你走开,笨手笨脚的,我来,真是生怕自己出了一点差池。 要不是丫鬟们都知道今天公子要回来了,还以妇人脑子瓦特了,闲着发慌。 原来沈夫人于几日前接到儿子沈问丘的家书,如今估摸着,儿子的马车,今天也该到家。 “这一走就是五个月,还真让人挂念呀!” 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欢喜,沈夫人觉得自己什么都该亲力亲为,这样儿子回来才不会对家显得陌生,能找到回家的感觉,所以兴奋之余也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愣是要鸡蛋里挑骨头,只剩下丫鬟们眼里的莫名其妙,干着急。 还好沈问丘没在信中提起自己还带着位姑娘回家,不然,只怕这沈夫人会激动得直接晕过去,然后,自己在心中给儿子竖了个大拇指,狠狠的将自己儿子夸赞一翻。 不亏是我儿子,出去一趟居然还知道给自己拐个儿媳妇回来,嗯,有见底,和你老爹一样,都是有本事的人。 想当年,我们这位沈夫人也算是个闻名十里八乡的大美人,可偏偏就让沈发财这个穷小子的甜言蜜语给哄到手了。 不过,好在沈发财为人上进,娶妻后,愈加的勤劳上进,不到两年的功夫就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发了家,致了富,倒也没让沈夫人跟着他过太久的苦日子。 城门口,沈问丘道:“雪儿,前面就是我家了。” 街道上人来人往的乡亲,见了沈问丘回来,都热情的叫上一句,“沈举人”。 天真烂漫的暮雪诗愉悦地笑着道:“沈大哥,你家乡的人都好热情呀!” 马车一路趟过街市,缓慢向沈家胡同口走去,远远的就见沈家门口站着一群人准备迎接他们,其中也包括沈夫人在内。 沈问丘下了马车,先是上去就给了沈夫人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开口还是那一句,“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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