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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捡来的新娘子(大章) (第1/2页)
追逐谈何容易。 河阳城四面八方,只要稍有偏差,就会谬以千里。 况且,金钗儿除了身份以外,他们一无所知,为了诸多的未知去耗费时间,肯定得不偿失。 曾书书随即想通了这点,祭出轩辕剑跟上。 初时,他还对虎皮鹦鹉有些喜爱,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发现它只会骂街和各种荤段子,一点都不可爱,索性出手制住了它的喉舌。 一如金钗儿当初所做。 长路漫漫,好歹有人相伴。 两个人一起赶路,好处就是不会感到寂寞,哪怕随口闲聊两句,也是一件幸事。 除了闲聊,杜必书顺路去了两个地方。 其一,自然是桑榆镇。 桑榆镇外,那处茶寮还是一片废墟。当地镇民只是草草收敛了三个枉死者的尸首,对这处不幸之地避而远之。 连茶寮老板都不敢留在这里,换了一个地方讨生活。 时间一长,自然也就荒废下来。 在倒塌的茶寮废墟中,他翻到了幽姬留下的东西。 一套品相不错的中品阵盘,就埋在他们初次相见的那张方桌所在的位置。 地面以下三尺,且以厚厚的一层油纸包裹。与阵盘一同放置的,还有一页记录布阵方法的金箔。 小混元弥天阵。 一种用于困敌惑敌的小型阵法,制造各种幻象和迷宫,足能拖延一段时间。 相比于蔽日浮云阵,小混元弥天阵就如同一个升级版,而且多了幻阵的功能。 阵法一类的宝物,在修炼界可算相当稀缺,至少曾书书表现得极为羡慕。 另一个地方,则是那处半废的驿站。 距离上次来到驿站,已有月余。 坍塌的茶棚和破损的木屋,早被修葺一新,几乎瞧不出旧时的痕迹。 新来的驿卒是一个中年人,左臂齐肘而断,可龙行虎步,一看就是行伍出身。 茶棚中无人,中年驿卒正抓着抹布擦拭桌凳。 在稍远的隐蔽处,杜必书二人收剑走出,走向驿站茶棚。 “杜师兄,你来这里干嘛?”曾书书瞧了瞧渐近的茶棚,神情古怪,“千万不要说,这里还有人给你留东西。” 杜必书闻言苦笑:“这里是我欠了人家的东西。” 其实,欠的不是东西是一条命。 一月前,如果没有牛老爹的拼死阻拦他有大概率重伤乃至丢掉小命。 吸血老妖的手段,果真诡异难缠。 当日,他还是想得太过简单,以为重伤的魔教妖人就可随便欺负。 事后,杜必书翻看过战利品在那血迹斑斑的兽皮上,发现了的不少歹毒禁术。 其中的一些血祭手段绝对能轻松要了他的小命只是损耗大量的精血。 牛老爹插的那一刀真是帮了大忙! “欠了别人?” 曾书书还待细问,两人已走到中年驿卒的身前。 “这位大哥打听一下上任驿卒牛猛你认识吗?”杜必书主动抱拳。 “你是谁?” 中年驿卒一愣,眼中泛起警惕。 “一月前,牛老爹为了救我被jianian人所害这次是过来祭拜还愿的顺道给他的儿女嫡孙一些补偿。” 没有虚言敷衍,坦诚相告。 中年驿卒神色一黯,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对方的话。 能知道牛猛的家庭情况,肯定是熟人;而且直觉告诉他,来人所说的句句属实。 中年驿卒侧身指着一条山坳,语气深沉回答。 “牛大叔和阿黑的尸体都被运回了牛家村,由他的儿子埋在了村后坟地,你顺着这条山路一直走,大概三十里路,就能到牛家村。” 阿黑,正是牛猛所豢养的大狗,被吸血老妖的骷髅法宝追上吸干了血。 杜必书抱拳谢过,转身往那条山坳走去。 曾书书连忙跟上,听过两人短暂的交谈,心中更觉得好奇。 中年驿卒遥望两个陌生人离去,最终慨然一叹,抓起抹布继续擦拭桌凳。 …… 在绕过山坳后,杜必书和曾书书再度御剑赶路,不到半个时辰,就见到了一处规模颇大的村落。 这里,就是牛家村。 收起仙剑,两人继续步行进村。 只要遇到一两个村民,稍稍打听,肯定能找到牛猛的儿女。 甫一进村,还不等他们打探消息,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锣鼓喧天,随后又是鞭炮脆响,好像哪家正有着婚嫁的喜事。 有婚嫁喜事,村民肯定不少。 杜必书与曾书书互视一眼,心中的想法出奇一致,循着喧嚣走了过去。 …… 一处简陋破败的夯土房前。 近百村民围拢了一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踮着脚尖或隔着缝隙往院中张望。 七八个臂扎红带的汉子,卖力地吹唢呐、敲锣、打鼓。村中的孩童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不时丢出一两个小炮仗取乐。 院中,一对新人披红挂彩。 新郎高高壮壮,面相憨厚,胸戴红花;新娘身躯娇小,大红盖头遮住了容颜。 “新人一拜天地!” 兼做司仪的鼓手高喊致辞。 新郎、新娘杵在场中,谁也不动弹一下,尤其新郎只顾着咧嘴傻笑。 “傻彪,你倒是搀着新娘子啊!”一个看热闹的村民连忙提醒。 “哦哦!” 新郎憨憨一笑,忙不迭去拉那新娘子的手,还将一个草垫放到她的身前。 等新娘盈盈跪下,他才扑通一声膝盖着地,额头在坚实的地面砰砰磕头。 “傻人有傻福哩,天上还能掉下个漂亮媳妇!”围观人群中,一人羡慕说道。 “是哩是哩,俺咋没这个好运?” “就你!天天在村口抠脚晒太阳,放屁还得脱裤子、怕窜稀脏了裤子,庄稼也都荒废了,还指着媳妇上门?” “滚!那也比你强,天天回家跪搓衣板!” “哈哈哈……” 四周的村民,顿时哄堂大笑。 乡里乡亲之间的言语挤兑,可都没有恶意,也将婚礼的气氛渲染得更热烈。 杜必书二人凑到近前,悄无声息站在村民们的身后,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这种热闹的乡村婚礼,令他们耳目一新,大觉有趣,脸上不由多了几分笑容。 两人的目光扫到场中,慢慢聚焦在新娘的宽大喜服上。 双目急缩,笑容一敛。 因为—— 在新娘叠在小腹的双手拇指上,各有一枚青玉扳指,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杜必书不敢确定,偏头看向身畔的曾书书,以眼神询问示意。 在得到肯定的回应后,他手掌一翻,取出了摄魂盅。 曾书书摸出了一把银白折扇,也做好了出手的准备。 认出新娘身份的,不止他们两个,就连被禁言的虎皮鹦鹉都抖了一个机灵,频频拍打翅膀。 “新人二拜高堂!” 司仪再度致辞。 一个年近七旬的驼背老者,在两个壮小伙的搀扶下,坐到夯土房的门前。 新郎立刻傻笑着转身,这次倒是没忘记搀扶新娘。 “傻彪父母都走了,老族长愿意给他主婚,真是好大的面子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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