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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网友反响(10.8k) (第2/5页)
、委屈。 “好的,主人!” 大米破涕为笑,转眼就高兴起来。 “距离新书『重生都市修仙行』上传已经有4个多小时,目前的收藏数是157,推荐票有97张,书友圈评论有15条,本章说有26条!” 听了大米报出的数据,萧宁颇为意外。 尽管萧宁没有写过书,却也知道一些情况。 大多数新人作者发书,前面字数少的时候,一天能收获十个收藏,已经算是成绩很好了。 只有那些老作者,他们上本书积累下了不少的读者,在书友群中吆喝一声,大多数读者都会给个面子,友情收藏。 当然,那些大神级别的作者就更不用说了,一天上千的收藏也是常有的事。 要知道,萧宁这个作者号可是新号,又是新书上传第一天,没有推荐位的曝光,没有老作者自带的粉丝,没有氪金上榜,没有从刷子手里购买套餐,在4个小时内却有一百五十多收藏。 “逆天了!” “开局形式大好啊!” “还真有可能大火一把呢!” “或许,我应该重视网文这一块!” 这是萧宁心中生出的第一个念头。 之前,还真让大米猜对了,他并不是很看重网文。 毕竟,初中文化,水平有限。 萧宁自认不是那块料,也就没想到那方面去。 然而,眼下,有了大米的存在,或许,还真的可以混个网文作者的头衔。 而且,网文可以细水长流,只要写得好,一书爆火,基本上可以提前退休了。 只要还有人订阅,就有稿费到账。 君不见,番茄的吞噬星空,三少的斗罗大陆,晚年不祥的遮天,猫腻的庆余年等等,已经完结了近十年,却仍霸占点娘的畅销榜前百名。 每月的稿费最少都是十万打底,可真是一本书吃到老的典范。 想到这里,萧宁笑着对大米鼓励道:“好样的,大米,继续加油!” “对了大米,反正存稿多,你可以搞个加更活动,比如说,每天增加多少收藏,收到多少张推荐票就加更一章,刺激读者的积极性!” 他想到以前时,经常有作者搞加更活动,便对大米说道:“当然,具体要怎么cao作,你自己看着办就好了!” 大米兴奋不已,高兴的说道:“主人这个建议太好了,大米马上照办!” ……………… 李云东是一名28岁的大龄单身狗,职高辍学,工作是游戏代练,死肥宅一个。 这一天,他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出了卧室,来到客厅,从冰箱里拿了一瓶肥宅快乐水,猛地狂灌了一大口,长长的打了个饱嗝。 “对了,不知道作者大大都更新了没有?” 坐在沙发上,李云李掏出手机,打开点娘app,只见书架上的几本书都还没有更新。 “恨不能把这些作者大大关进小黑屋,不更新就不给饭吃,码一章给一口饭吃,每天码个几十章才给睡觉!” 他恨恨的轻声说了两句。 “啊,没书看啊,书荒啊!” “老天爷啊,救救我吧!” 躺倒在沙发上,李云东不由得哀嚎出声。 “难道让我去啃幼苗?” “算了,还是去问一下傻rou群友好了!” 退出点娘,打开了qq,熟练的点开一个名为起点读者的q群,他“啪啪啪!”的打字问道: “书荒了,哪位兄弟推荐一下吧!” 不过数息,就有一位群友回话了。 “我今天发现了一本幼苗,很有意思,你要不要下嘴啃一啃?” 李云东一看,幼苗?心中颇为失望,不过,眼下书荒,倒也无所谓了,看看也好。 他回道:“书名报一下,我去瞧上一眼!” 那群友很快就发了一个链接出来,李云东一看书名,叫重生都市修仙行,点击进入,然后页面自动跳转到了点娘app上。 李云东先是切回qq,在群里发了一个收到的表情包,然后再换到点娘的页面,看了起来。 书名:重生都市修仙行 作者名:网文码字机 作者名后面显示的作家二字,让李云东知道,这是新人新书,而且还没有签约。 字数:1万字 推荐票:124 简介:主角陈凡被仇家杀死,却一朝回到了二百余年前,灵气复苏还有三年时间,然后靠着各种先知先觉一路抢占先机、抱大腿,迅速提升实力,一路装逼打脸,走上了人生巅峰。 “一般般吧,没啥亮点!” 李云东做为十年老书虫,眼光自然不差,他只是扫了一眼的首页,心中就有了评价。 点开目录,他发现已经有了五章正文,便点开第一章看了起来。 十分钟之后,李云东抬起头,脸上浮现出一丝兴奋之色。 “文笔不错,剧情设计也还可以,人物刻画突出,算是难得的粮草,距离仙草还有一段距离!作者君加油!” 李云东顺手将此书加入书架,并在书友圈写下了一条评论。 在老书虫的心里,对的评价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仙草、粮草、干草、毒草。 不用解释,从字义上也能知晓其意。 而在李云东心里,此书能被评为粮草级别,已经算是很了不得的成就了。 若是后期剧情不崩,继续保持现有的水准,混个精品是没问题的。 随后,他疯狂的在qq群、贴吧安利这本被他评为粮草级别的。 ………… 这时,萧宁已经从大米口中得知,原来现在点娘改制,签约分成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 a版合同,如同之前的a签,并无太大区别。 b版合同,有如授权合同,只是将作品授权给点娘连载,所有版权仍归作者。 两者之间区别很大,若是签订b版合同,将得不到点娘的推荐位,没有任何曝光机会,也没有上架卖钱的机会。 而a版的合同照旧。 但是,若是签了a版合同,所有版权尽归点娘所有,就算卖出版权也是五五分账。 而若是签订b版合同,尽管没有资源倾斜,但版权却是归作者所有,与点娘毫无关系。 通常而言,大多数网文作者都选择签订a版合同,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哪有得挑。 但是,对萧宁而言,版权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萧宁考虑了许久,决定签订b版合同,毕竟,他并不在乎推荐,也不在乎那些订阅钱。 他想要的,只是大火,并推出ip全版权,使之演化成真实世界。 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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