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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收(打)服火云邪神 (第1/1页)
意识覆盖整个研究中心,李志轻松找到了火云邪神。 那家伙的生命力之旺盛,身体内能量之雄厚,简直就是黑夜中的满月,亮得刺眼,想不发现都难。 除了这家伙,李志还发现了几个苗子。不过这几个和火云邪神相比,就真是萤火之于皓月了,差距十分明显。 先找火云邪神吧。 最里间,李志穿墙而入。 火云邪神正看着报纸,猛然抬头。 “你怎么进来的?”火云邪神眼中满是好奇和兴奋。 “那个无所谓,”李志一挥手,一个板凳出现,一屁股坐在火云邪神面前,“听说你想要对手?” 火云邪神却是从凳子上下来,拿起他的眼镜戴上,好奇地在李志身边转了一圈,看向他屁股下面的板凳,还伸手摸了摸。 “厉害了,竟然不是戏法?你到底怎么做到的?” 火云邪神瞪着眼睛,一脸惊喜。 李志突然一指头弹了过去。 一道劲风恍若子弹般射出,擦着火云邪神的眼镜腿射中了混凝土墙壁,在上面留下一个小洞。 火云邪神一巴掌拍掉坏了的眼镜,猛地转头看向墙角,看向上面那个洞,身体战栗不已。 不是恐惧,而是兴奋。 “阁下好强的内功!是专门来找我切磋的?”火云邪神坐回板凳上,翘着二郎腿,单手撑着下巴,看着李志目光发亮。 “不然呢?”李志一脚踢出。 火云邪神单手一挡,强悍的劲力顿时在掌心爆发,震得他整个胳膊瞬间骨骼尽碎,经脉全断,不禁面色大骇。 这一脚,他竟然完全接不下来! 没想到刚刚竟然还是小瞧了这个年轻人! 他的功力高得可怕!!! 火云邪神强行控制身体,残废的胳膊甩动,躲开了这一脚。 李志顺势收脚,笑看火云邪神。 “阁下功夫在我之上,认输了。”火云邪神很干脆地认输了。 “你不是想要找对手吗?为什么不继续了?”李志戏谑道。 “我找的是对手,不是战胜不了的敌人,这还是有区别的。”火云邪神一脸笑容,对废了一条胳膊完全无动于衷。 “你那个花一样的暗器呢,不准备给我来一发?” 火云邪神一愣。“这你都知道?” 火云邪神从兜里掏出一个花骨朵一样的精致暗器,随手扔在了地上。“阁下果然是高人,不过我火云邪神只想找个高手体验一下战斗的乐趣,可不想真的死。除非阁下不准备放过我。”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火云邪神眨么眨么眼睛,“原来阁下也是信奉此道,怪不得,怪不得,心服口服。” 李志笑了。 影片中,这位就是个武痴,练武走火入魔,所谓想要杀人或者想被人杀死不过是一套说辞,真正的目的,还是想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酣畅淋漓地打一场罢了。 死? 就算是火云邪神这种脑子不正常的人也不会轻言生死的。 能活着为什么要死? 死了,以后可就再也碰不到高手了,但活着,一切皆有可能。 倒也符合他的人设。 “有没有兴趣跟我走?” “好啊。”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房间。 “这里关的你都了解吗?”李志问火云邪神,顺便考验下他的忠诚,看看他说的和他“搜魂”时了解到的是否一致。 “我只知道几个厉害的。”火云邪神指了指走廊最左侧的房间,“那里关的是金钟罩金忠朝,一身横练功夫登峰造极,运功时机枪打上去都只能打出火星,可惜被我一招戳破脉门,武功尽废,还伤了脑子。” “火云邪神我日%¥#@*¥!”房间里,顿时传来气急败坏的叫骂声。 火云邪神掏了掏耳朵,一脸不以为意。 他又没偷袭,你输了就是输了,叫嚣也没用。 李志笑了笑。 火云邪神没骗他,说的基本属实。这位叫金忠朝的真的是脑子被打出问题了,还以为自己刀枪不入于是自己把自己砍上,被送进了这里,也是李志之前发现的萤火之一。 金忠朝,金钟罩,机枪都搞不定,也算不错了,以后用得着。 打了个响指,金忠朝突然出现在房间外,顿时一愣。 不过马上,金忠朝就怒视火云邪神,低头一埋就撞了过去,一边冲一边骂。 “别躲,别用内力。”李志冷喝一声,火云邪神嘴角一抽。 不过谁让李志比他强呢,打不过就得听话啊。而且李志分明是要带他见识其他的高手,虽然没说但绝对是这个意思,他当然要听话了,不然以后余生和谁打? 和李志打,找死吗? 火云邪神直挺挺地被金忠朝撞飞,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然后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如果不算他嘴角溢出的鲜血的话 不过对火云邪神来说,这点小伤算不得什么,内力一滚,伤势就能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金忠朝看着火云邪神躲都不躲,有点迷惑,此时他才想起来自己竟然出现在病房外。 “到底怎么回事?”脑子一晃,金忠朝好不容易清醒一次,又变回了原样,朝着火云邪神低头撞了过去。 火云邪神单手顶着金忠朝的秃脑门,一边用眼神询问李志。 “金忠朝,当我的手下,我可以让你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并且帮你恢复功力。”李志道。 金忠朝完全无视李志的话,继续顶。 李志见状,先恢复了他的脑子,这才继续道:“我能帮你提升,到时候你可以真的凭实力揍火云邪神,想怎么揍怎么揍。要不要当我手下?” “我当,当!”金忠朝毫不犹豫地朝李志拱手。 火云邪神嘴角狂抽。 就这样,李志一路收人,算上火云邪神足足收了四个高手。 除了金忠朝,另外两位分别是一男一女。 男的人称夺命剑,剑法非常厉害,但是一次失误让他痛失一臂,然后万念俱灰,自己把自己送进了这里。不过此时,这家伙看着重生的胳膊,惊喜不已,视李志为天人。 女的叫无影脚吴莹,腿功厉害,速度超快,仅次于火云邪神,这位没什么故事,纯粹是因为喜欢偷东西结果被当年的神雕侠侣给抓住了,然后又被扭送到这里的。 这家伙长得一般,手却闲不住,就走廊里这么一会的功夫,就把众人挨个偷了个遍。 “喂,我的拖鞋呢!” “我的香皂!” “你带着香皂干什么?” “我可是金钟罩,皮肤不光滑怎么行?每天我都洗好几次香皂的。”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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